导读:两起案例因为有相关法律依据可循,有幸赔付。但是大部分人就没这么幸运了,拒赔的案例不在少数。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类惨剧再次上演呢?建议大家按照如下两步考虑。。。
案例
黄某某所在公司为其投保了团体意外险。
2015年2月,黄某某从高处意外摔落受伤,被送至许昌市某某骨科医院住院治疗。
出院后,黄某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黄某某就诊医院不符合约定医院为由,拒绝理赔。双方诉诸法庭。
法院经认为,保险公司虽然将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告知了投保人(黄某某所在的公司),但不能证明告知了黄某某,因此导致黄某某对医院的要求无从知晓,因此未按照要求就医,显失公平。
故判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黄某某因骨折在专门的骨科医院进行治疗更有利于伤情的恢复,是合情合理的。指定医院的行为剥夺了被保险人的选择权,属于强制交易行为,排除了被保险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应属于无效条款,故维持原判。
上述的两起案例因为有相关法律依据可循,有幸赔付。但是大部分人就没这么幸运了,拒赔的案例不在少数。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类惨剧再次上演呢?
建议大家按照如下两步考虑:
1、认真阅读产品条款
投保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投保须知等内容,明确合同中关于医院的要求,做到心里有底,避免盲目就医。
2、提前咨询
就医之前可以咨询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或者通过网络查证。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就医前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了,客服的回答也可以录音下来,作为后期理赔的证据。
另外,也可以通过各省的卫计委网站查询医院的资质,如前文提到的亚洲心脏病医院,可以通过湖北省卫计委网站查询。
主办单位显示为“个人”,即为私立;单位显示为“政府”即是公立医院。
写在最后
虽然这次的“好医保拒赔”引发了不小的议论,但保险还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产品。
试想,当初我们认真的配合核保,去医院复查,去社保局调取购药记录,好不容易买上了保险。之后又定期交上保费,生怕因为忘缴费导致保单失效。
真正到了理赔的时候却因为不在指定医院治疗惨遭拒赔,治疗费用自付,保费也都打水漂了,着实可惜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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